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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证、僻义不为定说
引用本文:汪家熔.孤证、僻义不为定说[J].中学语文(读写新空间),1979(3).
作者姓名:汪家熔
摘    要:读《中学语文》七九年第一期《我对“硕鼠”一词的理解》,觉得铜僧同志的训詁方法值得再完善一下。语文教材里古文比前增加,研究训詁很有必要,愿借《中学语文》园地向各位求教。铜僧举了两个释义。其中《尔维新义》“,天蝼”并没有说明硕鼠即是蝼蛄,所以只剩下《古今注》一个释义,即“蝼蛄,一名天蝼、一名/、一名硕鼠”。铜僧没有举出“蝼蛄即硕鼠”的例证。词书的释义,特别是多义的释义,只是一种可能性,它需要用例证来证明其释义确是适合。诚然《古今注》有蝼蛄一名硕鼠之说;但硕鼠却仅是蝼蛄的别名。如同蜗牛,在北京,因为气候干燥雨天才出来活动,所以北京俗称它“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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