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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作者姓名:马敏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摘    要:可自主选择就业学校《就业实施办法》原文:毕业前通过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由培养学校直接迁转至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所在地户籍部门;毕业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

关 键 词:教育行政部门  师范毕业生  免费  用人单位  就业方式  双向选择  就业协议  师范生  毕业前  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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