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学生伤害索赔案中的学校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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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黎平,曾德生,孙炜.校园学生伤害索赔案中的学校赔偿责任[J].教学与管理,200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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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黎平 曾德生 孙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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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景德镇陶瓷学院,江西景德镇陶瓷学院,江西景德镇陶瓷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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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校园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近年来因为校园学生伤害事故而发生的校园伤害索赔案,一般都将学校列为被告,且赔偿数额一般也远远超出其他类型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围绕学校赔偿责任这一焦点问题,引发了很多的争论。这些争论和分歧实际上涉及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的性质如何;二是学校和学生家长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三是学校和家长谁承担举证责任;四是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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