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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践逻辑——基于浙江省P县的田野考察
引用本文:赵垣可,刘善槐.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践逻辑——基于浙江省P县的田野考察[J].中学教育,2023(2):50-58.
作者姓名:赵垣可  刘善槐
作者单位:1. 西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 东北师范大学中国农村教育发展研究院
基金项目: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乡村振兴背景下民族地区乡村教师精准补充机制研究》(项目编号:GS[2022]GHB1729);
摘    要:“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在实践中整体沿着“改革决策(政府)—组织管理(学校)—个体选择(教师)”的逻辑展开。在改革决策过程中,县政府遵循着“政策一统性”思维下的统筹布局;教育局体现为以改革任务为中心的压力实践;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体现为科层压力驱使下的保守应对。在组织管理过程中,学校一方面要迎合教育部门“要改革”“要绩效”的政策要求,还要兼顾教师“要稳定”“要生活”的利益诉求,体现为“服从改革指示”与“维护教师利益”间的张力调适。处于个体层面的教师更多是以“生活人”而非“专业人”的身份看待这项改革,其在改革中的行动逻辑主要体现为“生活人”姿态下的个体利益寻求。做好“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需要权责明确,理顺各行动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要从制度层面保护行动者的合法利益,构建和谐改革秩序。

关 键 词:县管校聘  教师  教师管理  实践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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