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新闻来源的保护及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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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自贤.美国对新闻来源的保护及启示[J].新闻传播,2006(11):2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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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自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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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日报群众工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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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保护新闻来源权,是指新闻工作者有权不向外界透露提供消息者的姓名和身份,不公开新闻来源渠道,也包括不向外界提供未发表的资料和信息。保护新闻来源权是新闻工作的本质要求。新闻工作者要广泛地收集新闻信息,就必须在社会的各个层面有源源不断的新闻来源。只有消息提供者积极主动地向媒介提供消息和线索,新闻工作才有源头活水,新闻媒介才能充满活力,新闻事业才能蓬勃发展,否则,媒介就会与社会隔绝开来,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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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闻来源 保护 新闻工作者 美国 新闻媒介 新闻信息 来源渠道 积极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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