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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越权原则
引用本文:毛学群.论公司越权原则[J].广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2(1):84-88.
作者姓名:毛学群
作者单位:广东职业技术师范管理学系,广东广州510665
摘    要:公司越权原则在许多国家已受到严格的限制,但目前在我国越权原则还在广泛适用,表现在公司受到经营范围,转投资,贷货及担保等方面的限制。弱化公司越权原则,加强对交易安全的保护,已成为公司立法的潮流。本文对越权原则存在的价值及缺陷,合同法与公司法之间的矛盾,以及如何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修改我国的公司法作了分析并且提出了建议。

关 键 词:公司越权原则  经营范围  合伙人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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