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文言文中的实词活用(之二·形容词的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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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舒凯,胡家赐.中学文言文中的实词活用(之二·形容词的活用)[J].湖南教育,19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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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舒凯 胡家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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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形容词是表示人和事物的性质或状态的词。如:贤、愚、善、恶、美、丑、远、近等等。形容词在句中主要作谓语、定语、状语,有的也能作主语和宾语,都能受程度副词的修饰。但在古代汉语里,按照语言的一般习惯,形容词也可灵活用作名词,动词等,这是古汉语中形容词的特点。活用作名词。形容词活用作名词时,通常是用作句子的主语、宾语。如:众妙毕备。(《口技》初中二册)——各种奇妙的(摹仿)声音全都具备。(形容词“妙”在句中已不再表示事物的某种性质,而是表示具有某种性质的事物,充当句子的主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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