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校长负责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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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卢旦祥.试析校长负责制[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19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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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卢旦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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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信丰赣南大桥煤矿职工子弟学校 副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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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有些学校已进行试点,并取得可喜的成效。实践证明,实行校长负责制,可行、有效、科学,是保证教育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措施。校长负责制是一个科学的管理体制校长负责制是校长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学校日常工作;组织赋予特定的职责权利,个人对上级教育行政机关和学校教代会负责的一种学校管理制度。这是一个科学的管理体制。现代管理科学的许多原理都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反映。1、整体性原理的体现。根据系统论的观点,整个社会是一个对立统一的大系统,学校则是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部分。学校本身也是一个由各个部门、各个层次、各种因素所组成的对立统一的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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