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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与教师的"心理契约"
引用本文:罗红.幼儿园与教师的"心理契约"[J].学前教育研究,2006(10):51-52.
作者姓名:罗红
作者单位:深圳市政法幼儿园,深圳,518000
摘    要:建立“心理契约”的意义在于是实现人力资源的自主能动开发,避免幼儿园与教师个人之间由于拥有的所谓的“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工作效率的缺失。有意识共建幼儿园与教师之间的“心理契约”,是幼儿园减少管理费用,提高管理效率,开发人力资源潜力,实现幼儿园不断创新的重要保证。

关 键 词:心理契约  生涯规划  幼儿园文化  幼儿教师  管理效率  人力资源开发
收稿时间:2006-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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