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与教师的"心理契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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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红.幼儿园与教师的"心理契约"[J].学前教育研究,2006(10):5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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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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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市政法幼儿园,深圳,5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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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建立“心理契约”的意义在于是实现人力资源的自主能动开发,避免幼儿园与教师个人之间由于拥有的所谓的“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工作效率的缺失。有意识共建幼儿园与教师之间的“心理契约”,是幼儿园减少管理费用,提高管理效率,开发人力资源潜力,实现幼儿园不断创新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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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心理契约 生涯规划 幼儿园文化 幼儿教师 管理效率 人力资源开发 |
收稿时间: | 2006-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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