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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楚语”的归属
引用本文:刘兴策.试论“楚语”的归属[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8(4).
作者姓名:刘兴策
摘    要:一、引言“楚语”这个术语,早在西汉语言学家杨雄(前58—公元18年)的著作《方言》中就使用了,至今已有两千年左右的历史。后来北宋著名的文学家苏轼(1037—1101年)在黄州(今湖北黄冈县政府和黄冈地区行署所在地)任团练副使时,于元丰7年(1084年)写的一首《满庭芳》词中也提到“楚语”:“坐见黄州再闰,儿童尽楚语吴歌。”这是“楚语”在文学作品中较早的出现。“楚语”这个名称一直沿用到现代。但用“楚语”确指湖北东部一带方言还是40年以前的事。1948年,赵元任、丁声树等合著的《湖北方言调查报告》,将湖北省东部地区的17个县和西北角的竹溪、竹山共19个县的方言都划在第二区。作者指出:“这第二区可以算作典型的楚语,——如果要独立一种楚语的名目的话。”1960年,由湖北省方言调查指导组负责编写的《湖北方言概况》(油印本),也将鄂东和鄂东北一带的19个县市加上竹山、竹溪共21个县市的方言划为楚语区,其分布地域与《湖北方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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