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应麟的“用事”观及其在古代诗学中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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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永辉,马强才.胡应麟的“用事”观及其在古代诗学中的价值[J].四川师范学院学报,2007(5):2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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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永辉 马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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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西华师范大学,四川南充637002 [2]四川大学,四川成都61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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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胡应辟的用事论是其诗学主张中最有价值者之一。他可能是古代第一个具体论述诗歌需要用事的人。他认为诗歌要用事的原因是:一,用事可以表现诗人才华;二,某些体裁的诗歌必须用事;三,是诗歌的重要表达手段与表现内容。但是他并不是认为诗歌可以滥用故事,而必须遵从一定的规则,合乎诗歌创作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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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胡应麟 诗学 价值 用事 用事观 |
文章编号: | 1672-9684(2007)05-0024-05 |
收稿时间: | 2006-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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