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堂落实学生主体应体现“四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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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紫迁.语文课堂落实学生主体应体现“四多”[J].语文教学之友,2006(6):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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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紫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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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霸州市临津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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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课程下的课堂教学应力求贯彻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原则。这是衡量课程改革落实到位的重要标尺。在课堂教学中怎样落实这一原则呢?这就要求教师改变观念,明确课堂是学生的课堂,学生才足学习的主体,切忌“喧宾夺主”,真正还课堂于学生。具体来说,应体现“四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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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学生主体 课堂教学 课程改革 中学 语文教学 教学情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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