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招"重在落实 |
| |
引用本文: | 王晓琼."依法治招"重在落实[J].中国高校招生,2003(11):24-25. |
| |
作者姓名: | 王晓琼 |
| |
作者单位: | 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招办主任 |
| |
摘 要: | 教育部在2001年就明确提出了要“依法治招”,这对进一步规范和搞好高校招生工作是一个重大的举措。其目的就是要把招生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规范、管理和引导招生工作,以保证高校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充分维护高校和考生的合法权利。既然是依法治招,就有法律的主体,高校的招生工作涉及到的主体有三个,高校、考生和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招办)。各主
|
关 键 词: | “依法治招” 高校 招生工作 法制化建设 高考 合法权益 招生章程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