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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教自考部分科目统一命题大纲
摘    要:一、法律专业(本科)“保险法”1.考试内容及考试目标本课程的考试内容与考核目标以课程考试大纲为标准,其重点内容为“保险合同法”篇所介绍的内容,其中的保险合同概念及特征、保险合同当事人及关系人、保险合同的内容、保险合同的变更、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基本理论等内容为重中之重。此外,全国人大2002年10月2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正案)也是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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