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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教学《法律常识》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一中学政治教研组
摘    要:《法律常识》是初中新开设的课程。要提高这门学科的教学质量,必须把师生双方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首先是教师要明确教学目的,正确处理教材,克服畏难情绪。我们初接教学任务时,对开设这门课的意义认识不足,只从消极方面去理解。认为这只是为了医治十年内乱的创伤,降低青少年的犯罪率,才设这门新课的。把它看成是权宜之计。加以我们自己没有学过法律专业,对于完成教学任务,畏难情绪较大。经过认真讨论,认识到教好这门课是新的历史时期赋予我们的重要任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使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因而激发了我们教好这门课的热忱,增强了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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