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确定的淫秽色情标准 |
| |
作者姓名: | 赵晓力 |
| |
摘 要: | 1942年,在Chaplinsky v.New Hampshire,315U.S.568(1942)案中,美国最高法院确定,淫秽(lewd and obssene)、亵渎(profane)、诽谤(libelous)、侮辱(insulting)或挑衅(fighting)言论不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的保护,因为这些言论“社会价值很低,不能作为获得真理的一个步骤,从中获得的的利益,抵不上秩序和道德中获得的社会利益。”
|
关 键 词: | 言论自由 社会价值 美国 步骤 道德 真理 标准 社会利益 秩序 保护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