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法治节目主持人专业素养的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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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全升.电视法治节目主持人专业素养的重构[J].新闻窗,2014(5):7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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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全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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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诸暨市广播电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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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电视法治节目类型众多,电视媒体分别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联办的都有。这些节目题材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节目宗旨是通过以案说法来普及法律知识。要使节目更加规范并在观众中产生较大影响,主持人在其中的作用非常重要。笔者认为,电视法治节目主持人应根据节目的定位和特点重新构建专业素养,这就是:熟练掌握法律和法规知识、扎实的采访和写作基本功、善于讲述故事的表达能力。一、熟练掌握法律和法规知识法律法规是刚性的,因此电视法治节目带有浓厚的专业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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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节目主持人 电视媒体 专业素养 法治 重构 法律知识 法规知识 写作基本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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