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关系认同在当代法治社会的意义与价值——以“亲隐的权利”为核心 |
| |
摘 要: | "家庭"在中国文化脉络里有关键性地位,不仅是社会秩序与国家组成的基础,更是人文精神的实践与展现。但法律中心论者,往往认为这是破坏法律公正性的落后思想,不见容于当代法治社会。其中最受到关注却也最具争议性的即是儒家的"亲隐"思想。然而,透过霍耐特的"承认理论"可以了解到,其实"法律"只是作为"市民社会"身份认同的原则,不能忽略人还有以"爱"作为连结的"家庭"关系之身份认同。而以"爱"为原则的身份认同是身为人的自然需求,也是建立完整人格不可或缺的一环。"亲隐"的追求正是企图重建以人伦为中心的身份认同,以避免"法律"对人造成的物化。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