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的家庭美德与性歧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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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洪纪.东方的家庭美德与性歧视[J].山西师大学报,19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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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洪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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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一个男性支配的社会系统中,文化规约的合法性决定了女性主体的现实性原则,它赋予价值结构以某种合理的性歧视的力量,并为这种性歧视提供了一种道德的神圣依据。沿着这一传统,歧视女性曾普遍存在于人类文化的早期形态中。尽管东方文化在强调家庭稳定与性纯洁方面,与西方宗教观念是一致的,然而禁抑的倾向却有所不同。西方性文明是从个人的生活出发,使性对象具体化,确立家庭的幸福原则;东方性文明则是从家庭的实际出发,使性行为变得伦理化,建立社会的和谐关系。它们的共同点是在各自的统治精神中,始终保持一种以神性或天命来压抑女性的力量。须指出的是,基督教的禁欲主要指向感官的性享乐本身,而不是那些能决定性爱自由倾向的心理能量。相反,东方宗教禁扼的目标首先是指向那些可能导致平等性爱关系的自由本能,其次才是性行为的本身。这样,在男性权力不受约束的多偶制社会环境中,男尊女卑也就成为女性歧视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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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东方民族 家庭美德 性歧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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