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偷录是一定条件下的合法采访权 |
| |
引用本文: | 曹瑞林.偷拍偷录是一定条件下的合法采访权[J].中国记者,1997(9). |
| |
作者姓名: | 曹瑞林 |
| |
摘 要: | 《中国记者》开展偷拍偷录法律问题专题讨论,触及了当前新闻和法学理论界的一个热点、难点问题,实践和理论意义深远。从眼前看,这个问题的讨论将有利于新闻工作者正确行使采访权利,更好地履行舆论监督职能;从长远看,能够进一步完善新闻法制理论,推进我国法制建设。我认为,偷拍偷录是新闻工作者在一定条件下应当行使的合法采访权利。以下从两个方面加以阐述。一、偷拍输录某些违法行为是合法采访权利新闻工作者偷拍偷录现象,主要是在揭露违法行为报道中发生的。如果法律一概不允许偷拍偷录,受损害最大的莫过于本来就十分脆弱的媒体…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