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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个体享受农村职业教育权利的基本内容
引用本文:朱容皋.贫困个体享受农村职业教育权利的基本内容[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9,30(2).
作者姓名:朱容皋
作者单位: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湖南教育科学研究院;
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立项课题“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责任问题研究”(XJK08CZ064)
摘    要:所谓权利的内容,即权利人的权利所涉及的作为或不作用。农村贫困个体接受职业教育过程中应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包括:知情权、选择权和消费权。知情权可以通过信息公开取得,选择权可以通过学分制设定,消费权可以通过服务质量评价制度设定。这些权利通过制度来设定,在制度实施过程中来保障权利。

关 键 词:贫困个体  农村职业教育  权利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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