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个体享受农村职业教育权利的基本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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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容皋.贫困个体享受农村职业教育权利的基本内容[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9,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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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容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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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湖南教育科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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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立项课题“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责任问题研究”(XJK08CZ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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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权利的内容,即权利人的权利所涉及的作为或不作用。农村贫困个体接受职业教育过程中应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包括:知情权、选择权和消费权。知情权可以通过信息公开取得,选择权可以通过学分制设定,消费权可以通过服务质量评价制度设定。这些权利通过制度来设定,在制度实施过程中来保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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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贫困个体 农村职业教育 权利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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