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江泽民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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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东英.论江泽民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创新[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5(1):1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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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东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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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师范大学,法经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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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创新主要是: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要求全党“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强调要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保持其稳定性和连续性;明确要求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提出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强调要按照“政治上团结合作、思想信仰上相互尊重”的原则巩固和发展与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强调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提出并全面阐述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理论。这些创新形成了比较成熟、系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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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党中央领导集体 宗教观 发展 创新 |
文章编号: | 1005-9245(2004)01-0018-05 |
修稿时间: | 2003年12月20 |
About the Innovation in Marxist Views on Religion by CCP Leadership Headed By Jiang Ze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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