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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中央集权覆灭的原因及启示
作者姓名:姚健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
摘    要:本文将首先分析秦中央集权的特点,然后指出秦的中央集权制产生了许多危害,加剧了中央集权实现的高度统一和地理范围过大之间的矛盾,最终导致了秦的灭亡,最后本文将指出秦的灭亡对我国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一些借鉴意义。1秦中央集权的建立及特点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丞相王倌请封诸皇子为燕、齐、楚王,群臣赞同。延尉李斯力排众议主张废除分封诸侯的制度,全面推行郡县制。秦始皇接受了李斯的建议,将全国分成三十六郡,以后又增设至四十余郡。这些郡县全都由中央和皇帝直接控制,它们是中央政府控下的地方行政单位。[1](P2)至此,“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2]秦之中央集权制度正式开始确立。郡县制是一种中央政府统一控制权力的地方行政制度,其地方行政机构分郡、县两级,郡设守、尉监,由中央政府统一任命。郡县之下又有乡里作为地方行政机构。[3](P2)“秦的行政制度使每个地方每个民户都收归于中央专制主义的密网之中”。[4](P10)除此之外,秦还制定全国通行的法律,统一文字、度量衡,改善交通,加强中央对地方的联系,尽量整齐划一全国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制度,消除地方长期割据所造成的地区差异。[5](P6)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防止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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