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井”、"私”、"公”与井田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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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石工."里”、"井”、"私”、"公”与井田制[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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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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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孟子·滕文公上》云 :“方里而井 ,井九百亩 ,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 ,同养公田 ,公事毕 ,然后敢治私事 ,所以别野人也。此其大略也。”中国上古时期是否实行过井田制 ,史学界对此有争论。目前虽多数人认可曾经实行过井田制 ,但仍以为孟子所云不过是理想主义的乌托邦。笔者则从考究“里”、“井”、“私”、“公”等字得出结论 ,不仅井田制实行过 ,而且孟子所云也有根据。“里”在今人而言是表示距离长度的计量单位。《说文解字·卷十三下》将“里”的原意释为居住点 :“里 ,居也 ,从田从土。”笔者不以为然。因为以中国古代“六书”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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