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残儿童的“爸爸” |
| |
引用本文: | 杨彦.孤残儿童的“爸爸”[J].时事(时事报告中学生版),2011(3). |
| |
作者姓名: | 杨彦 |
| |
摘 要: | 王振治,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城大队民警。家境并不富裕的他,3年来和妻子一共收养了4个非亲非故的孤残儿童,被同事和群众亲切地称为交警爸爸。2011年9月,王振治被评为助人为乐道德模范。2008年6月的一天,王振治和妻子看到了西安市儿童福利院的一则招募爱心家庭的启事。孩子们不幸的身世让他们心里很不平静。
|
关 键 词: | 福利院 孤残儿童 西安 妻子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