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越性 |
| |
引用本文: | 吴致芬.招投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越性[J].中国科技信息,2007(19):39-39,41. |
| |
作者姓名: | 吴致芬 |
| |
作者单位: | 焦岭建筑工程公司 |
| |
摘 要: |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更适应工程招投标竞争定价的要求,有利于施工企业自主报价,建立公开、公平的工程计价和竞争定价的市场环境;有利于业主控制和降低建设工程造价,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利于促使施工企业加强管理和加快技术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综合竞争能力;有利于提高造价工程师的素质,使其必须具备懂技术、懂经济、懂法律、善管理等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有利于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更能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融入世界大市场的需要。随着建筑业改革的逐步深入,建筑市场日益完善,招投标制和合同制的逐步推行,以及我国加入WTO与国际接轨的要求,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已势在必行。
|
关 键 词: | 工程量清单计价 招投标制 世界贸易组织 综合竞争能力 投标竞争 施工企业 市场环境 技术进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