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议案被人代会确定为“一号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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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军.山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议案被人代会确定为“一号议案”[J].科协论坛,2008(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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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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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月25日,在山东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的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上,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64件,其中3件代表议案被确定为大会议案。由省人大代表、潍坊市科协主席王义正领衔15人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议案,被确定为大会“一号议案”。这也是王义正代表继领衔提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管理条例”被确定为省人代会议案后,又被确定的一件会议“一号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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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代表议案 山东省 人代会 农民职业技能培训 人大代表 第四次会议 保护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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