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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治社会中政府官员的权力观念和责任意识
引用本文:陈虞伟.论法治社会中政府官员的权力观念和责任意识[J].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5(3):18-20.
作者姓名:陈虞伟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福建,福州,350007
摘    要:法治是现代社会的主要治理方式。在法治社会中,政府官员应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念和责任意识,即政府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官员必须依法行政,服务于社会。政府官员要由传统的国家领导者转变为社会的服务者,建立“权为民所授,权为民所用”的法治政府。

关 键 词:法治社会  官员  权力观  责任意识
文章编号:1672-1012(2006)03-0018-03
收稿时间:2006-01-18
修稿时间:200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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