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社会中政府官员的权力观念和责任意识 |
| |
引用本文: | 陈虞伟.论法治社会中政府官员的权力观念和责任意识[J].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5(3):18-20. |
| |
作者姓名: | 陈虞伟 |
| |
作者单位: |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福建,福州,350007 |
| |
摘 要: | 法治是现代社会的主要治理方式。在法治社会中,政府官员应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念和责任意识,即政府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官员必须依法行政,服务于社会。政府官员要由传统的国家领导者转变为社会的服务者,建立“权为民所授,权为民所用”的法治政府。
|
关 键 词: | 法治社会 官员 权力观 责任意识 |
文章编号: | 1672-1012(2006)03-0018-03 |
收稿时间: | 2006-01-18 |
修稿时间: | 2006年1月18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