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讳己名
引用本文:
冯梦龙.讳己名[J].中国典籍与文化,1996(2).
作者姓名:
冯梦龙
摘 要:
田登作郡,怒人触其名,犯者必答。举州皆谓灯为火。值上元放灯,吏揭榜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俗语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本此。 宋宗室有名宗汉者,恶人犯其名,谓汉字曰:“兵士”,举宫皆然。其妻供罗汉,其子授《汉书》。宫中人曰:“今日夫人召僧,供十八大阿罗兵士。太保请官教点兵士书。” 石虎时,号虎为“王猛”;朱全忠时,号种为“大圣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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