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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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文裕 黄雅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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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市民政局社团办,福建厦门,361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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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厦门市严格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民间组织的法律法规,遵循“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以及“依法行政、强化登记、规范管理、创新思路、加快发展”的工作方针,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民间组织的发展。截至2006年12月,全市已登记的民间组织有1342个,其中:社会团体有63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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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监督管理 育发 民间组织 社会团体 社会经济发展 企业单位 法律法规 登记管理 |
文章编号: | 24207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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