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成年学生之间的伤害行为中专学校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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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曲晓鸣.对成年学生之间的伤害行为中专学校如何承担赔偿责任[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3,20(2):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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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曲晓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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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锦州铁路运输学校,辽宁,锦州,12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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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校学生之间的人身伤害,几乎在所有中专学校都曾发生过,一旦学生因此付出了健康或生命,在被告席上的除了加害的学生,可能还会有其就读的学校.在教育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今天,法院会怎样认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为中专办学机构应强化哪些防范对策,确保校园安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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