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批转《五省区协调性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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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推进全国藏族地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基础教育新课程体系,五省区藏族教育协作领导小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五省区藏族教育的实际,遵照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基本精神,制定了《五省区协调性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方案》,并经五省区藏族教育协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讨论通过。经研究,我部同意将《五省区协调性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转发执行。教民厅〔2006〕8号(2006年9月27日)五省区协调性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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