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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票据权利
引用本文:季秀平.论票据权利[J].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2).
作者姓名:季秀平
作者单位:淮阴师专马列主义教研室
摘    要:票据权利是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是固定的、单一的、完全的金钱性权利。票据权利的取得必须符合背书连续、无恶意或无重大过失及给付对价等条件。票权利的行使方式是提示承兑与提示付款,保全方法有提示票据、拒绝证明、中断时效三种。票据权利因债务人付款、消灭时效、票据毁灭等原因而消灭

关 键 词:票据权利  特征  行使方式  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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