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票据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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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季秀平.论票据权利[J].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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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季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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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淮阴师专马列主义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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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票据权利是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是固定的、单一的、完全的金钱性权利。票据权利的取得必须符合背书连续、无恶意或无重大过失及给付对价等条件。票权利的行使方式是提示承兑与提示付款,保全方法有提示票据、拒绝证明、中断时效三种。票据权利因债务人付款、消灭时效、票据毁灭等原因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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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票据权利 特征 行使方式 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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