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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法学的源流、对象、范畴与体系——传播法学体系研究(上)
作者姓名:罗斌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媒体法研究中心
摘    要:我国传播法学研究的源流经历了新闻传播法学、大众传播法学和传播法学三个叠代进行的阶段。传播法学的任务主要包括法教义学、立法及完善、知识体系建构,而其研究范畴或对象主要是信息传播引发的法律问题,并具有三个层次:法律规范的形成、效力的规律,法律规范的理解和适用,以及法律的价值引领。作为具有交叉学科性质的学科领域和分体系,其出发点是传播、归宿是传播,但思维与逻辑过程必须是法律的、法学的。以部门法为标准的传播法学体系包括宪制传播法学、行政传播法学、民事传播法学、刑事传播法学和传播法制史学,该体系具有标准统一、明晰成熟、结构完整、内容丰富的特点与优势。

关 键 词:传播法学  源流  对象  范畴  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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