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所有权制的法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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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增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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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玉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社科部!玉溪,65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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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城镇房屋大部分收归国有,除少量私有房屋可以租赁外,公有住房采取分配办法,成为职工福利的一部分,居住者只支付象征性低租金,所有权仍属于国家,房屋不具有商品性质。近年来,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国家在房屋建设方面允许房屋作为商品进入商品流通市场,推行住房商品化,因而原来国有、集体所有的房屋分属不同的住户所有。这对于发展房地产,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具有积极的作用,也反映了我国房屋所有权制度的发展方向。本文试图对住房商品化后出现的区分所有权制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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