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员应增强六个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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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邱国权,袁顺勤.教研员应增强六个意识[J].四川教育学院学报,1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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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邱国权 袁顺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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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隆县教研室(邱国权),武隆县鸭江教办(袁顺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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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研员是学校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的组织者和指导者,既承担着引导教师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更新教学观念,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任务,又承担着指导教师教学研究,提高教师业务素质,由“教书型”向“科研型”转化的任务。为了适应教育改革的不断发展,作为一名称职的教研员(特别是县以下教研员),除了具有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精湛的教学研究能力以及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外,还应当增强六个意识。1.服务意识。教研员要想教师之所想,急教师之所急,积极为教师传递教学信息,更新教学观念;自觉为教师解决教学中的疑难,提高教学水平;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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