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教育的“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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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俞美蓉.也说教育的“惩戒”[J].福建基础教育研究,2012(4):116+125-116,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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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俞美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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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安市温成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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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代西方教育家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中指出:"犯了错误的人应该受到惩罚,他们之所以应受到惩罚,不是由于他们犯了过错,而是要他们以后不要再犯。"对一个人来讲,最好的东西不一定是最适合的,而最适合的东西往往又不是最好的。对我们教育而言,应该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把最能够促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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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育家 个体差异 教学论 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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