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过”不是“已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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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自强.“已过”不是“已到”[J].新闻记者,2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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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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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于来自领导部门的公告 性消息,现在不少媒体采 取的是照发不误的办法。但从实 际情况来看,效果并不很好。如 2000年4月11日上海报载《刘 云耕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委副书 记》消息中提到,“王力平同志因 已到任职年龄,不再担任中共上 海市委副书记、常委职务”,其中 用词“已到”显然有误。事实上其 本意是指已过任职年龄,如一定 要说“已到”,那也应改为“已到 离任年龄”或“已到任职年限”。 像这样明显的语病,出现在政治 性很强的严肃的公告性消息中, 是很不应该的。然而4月11日 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劳动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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