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新《纲要》精神 改革幼儿教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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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向军.贯彻新《纲要》精神 改革幼儿教学法[J].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125-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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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向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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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锦州师专讲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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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1年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为幼儿教育的改革指明了方向。《纲要》中改交了以往教学法中分科教学的教育内容,变六科教学法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各领域的内容有机结合,相互渗透并注重综合性、趣味性、活动性。为此,幼儿园教学法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在贯彻新《纲要》精神,改革幼儿园教学法过程中,至始至终体现着一种新观念,即“整和”的思想,它包括观念的整和、日标的整和、内容的整和、资源的整和及发展的整和。只有这些整和协凋一致时,才能积极有效地促进幼儿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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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领域 综合 整和 |
文章编号: | 1008-3898(2004)03-012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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