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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违法行使审判权的分析及对策
引用本文:白文生.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违法行使审判权的分析及对策[J].天中学刊,2001,16(1):49-52.
作者姓名:白文生
作者单位: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驻马店,463000
摘    要:目前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违法行使审判权的行为主要表现在违反公开审判原则,自愿、合法调解原则,独立审判原则,越权办案或拒不履行法定职责等方面。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在于法官队伍的业务素质较低,重实体、轻程序,现行民事诉讼法自身存在缺陷,法院内部实行“审”、“判”分离的行政管理模式,法院外部司法环境欠佳并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等。因此,彻底根治人民法院违法行使审判权,就必须改善法官队伍素质结构,提高法官审判水平;改革目前法院的人事、财政和领导体制;改革法院内部的管理体制和工作程序;强化程序优先意识,加大对程序法的执行力度;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审判权的制约。

关 键 词:公开审判原则  合法调解原则  独立审判原则  程序优先  人民法院  法官素质  民事诉讼  审判权  监督管理
文章编号:1006-5261(2001)01-0049(04)
修稿时间:2000年10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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