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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教学即有效地享受学习之权利
作者姓名:
陈秀香
作者单位: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灵川中心小学;
摘 要:
《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指出:学生是学习数学的主人,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意味着在课堂上要凸现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享有学习的主动权。在小学数学课堂教学中应如何有效的凸显学生的主体性呢,教师应有什么样的课堂行为?
关 键 词:
数学课堂教学
主体地位
学生
教师
教学效果
主体性
课堂教学活动
学习数学
数学学习
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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