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汉代邸报考
作者单位:深圳大学传媒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 研究员
摘    要:文章首先以确凿的史料批驳了戈公振的"邸通奏报"说,指出邸在汉代只是通朝报的住所,还不是一种正式负责"通奏报"的信息传播机构。然后通过有关史料从反面证明在汉代并没有出现邸报,并指出当时京师和地方之间确实存在新闻信息的传播和沟通,但其传播媒介并非后世所说的"邸报",而是一种非公开性传播的比较原始的新闻信。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