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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应做践行社会主义荥辱观的“排头兵”
引用本文:黄慧君.党员干部应做践行社会主义荥辱观的“排头兵”[J].职业圈,2007(5X):9-10.
作者姓名:黄慧君
作者单位:南昌大学法学院思政部,江西南昌330031
摘    要: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增强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坚实保障。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既是对人民群众在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上的基本要求,更是对居于执政和领导地位的中国共产党在思想道德建设上的基本要求。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应做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排头兵”。

关 键 词:社会主义荣辱观  党员干部  排头兵
文章编号:1671-5969(2007)10-0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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