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体的严格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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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熊明.关于本体的严格定义[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3(3):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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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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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政法系,广州,510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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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体是形而上学的核心概念.我们可把此概念表述为:"那个‘本体'"是而且仅是使"那个"成为可能的全部东西.这表明本体的直观的两个相互一致的层次:当下的本体和作为对象的本体.前者只具有心理意义,作为对象的本体即"纯直观"才是我们研究的对象.后者可严格表述为:(某一集合的)任何一成员u在集合S的本体中当且仅当对(某一集合的)任何成员v,若uRv,则都存在集合S中成员w使得vRw.按照这一定义,我们可证明本体的一些性质,其中一些性质已为亚里士多德所发现.获得所有这些性质是作为严格科学的形而上学的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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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本体 本体的直观 集合 序关系 |
On the Definition of Ousi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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