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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经验 加快改革 积极发展首都民办高等教育事业
作者姓名:陈继霞
作者单位:北京市成人教育局社教处
摘    要:一、发展过程社会力量办学在我国的教育史上已有比较长的历史。1949年私立高等学校有7所,占高等学校总数的54%。1954年私立高等学校全部被国家接管,之后30年内政府没有再审批私立高等院校。1982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至此,“社会力量办学”这个名词即被明确使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由于国家政策和法规的正确引导,北京地区一大批关心、热爱、支持教育事业的老同志、老干部、老教授、老专家和知名的学者积极行动,筹措酝酿在北京举办民办高等教育。1982年3月,经我局审核批准,由张友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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