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光绪初年清政府镇压东乡抗捐史料(四)
引用本文:王澈.光绪初年清政府镇压东乡抗捐史料(四)[J].历史档案,1995(1).
作者姓名:王澈
作者单位: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摘    要:礼部尚书恩承等为遵旨查明李宗羲办理东乡一案并无不实事奏折 光绪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臣恩承、臣童华跪奏:为遵旨查明据实复奏事。 军机大臣字寄,光绪五年九月二十日奉上谕:昨据步军统领衙门奏,已革提督李有恒之母李易氏遣抱呈诉伊子被罪冤抑,业经降旨不准行。其呈内所称前两江总督李宗羲查办此案并未亲往详查,仅令其子及亲戚等前往。李宗羲居近东乡,与袁廷蛟匪党内多戚谊,<以下同前,故略——编选者注>等语。所控各情如果属实,恩承、童华在川时必有闻见,究竟有无其事,著即据实具奏。等因。钦此。遵旨寄信前来。 查臣等查办东乡一案,曾行查前两江总督李宗羲复奏此案时系凭何证据,当据李宗羲咨称,奉命查明东乡一案,因家居无案可稽,多凭四乡访查,众论佥同之言据实入奏。迨复奏后,接准丁宝桢咨送总兵谢思友、委员李传骏、熊绍璜禀报各件,大略相同。等语。臣等逐日督同司员提证研讯,参核全卷,业经奏请敕下刑部核议定案。兹据呈诉,李宗羲查办此案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