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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与法学教学改革关系初探
作者姓名:徐兴涛
作者单位:东北大学公安处
摘    要:我国司法考试与法学本科教育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一些矛盾。司法考试是一种职业准入考试,而法学本科教育是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方面需要人才的大众性教育,二者如何形成良性互动关系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意。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司法考试制度,侧重对法律职业素质内容的考察,同时不断改进法学本科教育教学方法,以不断适应司法考试的要求。达到二者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目标。

关 键 词:司法考试 法学教学 矛盾 改革
文章编号:1008-3898(2006)01-01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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