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党委决策也应依法纳入行政问责
摘    要:《中国改革》第6期刊登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李军鹏文章说,目前,我国行政问责的可操作性不强,是因为行政责任界定往往难以理清。在现实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通常由党委常委会研究、党委书记“拍板”,但出了问题却追究行政首长的责任,党委书记却不用负责,

关 键 词:行政问责  党委决策  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改革》  责任界定  党委书记  可操作性  行政首长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