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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从日前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第二次会议上了解到,中国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基本上实现了从以乡镇为主管理向以县为主管理的转变。据介绍,2003年已有近99%的县穴市、区雪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管理收到县,近96%的县穴市、区雪将农村中小学校长、教师人事管理权收到县。检查组认为,此举有利于确保教师工资足额发放,有利于在县域内进行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义务教育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贫困地区。今年4月至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对江苏、甘肃、贵州、湖北、四川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继2000年中国如期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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