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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顺序管窥——与沈献忠老师商榷
引用本文:陈树华.观察顺序管窥——与沈献忠老师商榷[J].江苏教育,1998(2).
作者姓名:陈树华
作者单位:大丰市三龙中心小学
摘    要:读《江苏教育》(1997·6)沈献忠老师《“观察要有顺序”别议》一文,我认为沈老师所持观点值得商榷。 一、感知绝不是观察,无意注意绝不是注意的全部外延 沈老师说:“我们初睹某一事物,总是首先注意那些最能吸引我们的方面,也即最能刺激我们感官的方面,继而看到其它一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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